牛郎的天空 > 玄幻奇幻 > 百败法神 > 第五百四十二章 曾经的杀人魔
  天空,没有月亮。
  真龙、神秘男子、特行组展开了对峙。周围是死一般的寂静,没有声音也没有光亮。少时,戈壁滩上刮起了凉风,温度开始降低。
  不知过了多久,神秘男子晃了晃肩膀和脑袋,发出咔咔的脆生,似乎有些疲惫了。他咳嗽了声,以低沉的嗓音说道:“我知道你们是谁,不过,你们可知道他是谁?”神秘男子用胳膊肘顶了顶真龙。
  “认识我?”真龙皱了皱眉,不禁眼角一斜,看见一个与自己差不多高的男人,带着帽子,身体很结实。
  “当然知道,他是烈焰!”所有鬼面异口同声的回答道。
  “既然都认识,那就长话短说,烈焰是我朋友,想取他首级的,那就连我的一并取走。”说着,神秘男子握起剑柄,将剑抽出三分之一,随时准备迎敌。“哦,还有一事,我这颗脑袋可换三座城池。”
  一颗脑袋换三座城池是什么概念?那相当于一个国家一个月的总收入!只有中土联盟对外公布的头号通缉犯才有如此高的赏金:比加西亚苏格、加西亚鬼三、如清水一郎、波伦加里西斯等刚毅上层人士。
  即便有如此高的赏金,带头鬼面不敢轻举妄动,性命最重要。毕竟他面临的对手不仅只有烈焰,还有一名神秘剑客的存在,这场战斗不用打就知道结局了。“行!今日就到此为止。不过烈焰,你今日放走麒麟,破坏我特行组执行任务,犯的是死罪,我此番回去定如实向盟主禀报,等着瞧吧!”
  “哦~”真龙很平淡的点头道。
  “哼,我们走!”
  带头鬼面一声令下,全力成员收回武器,整理好衣衫,骑上坐骑,飞似得离开。
  目送敌人走远,真龙方才松了口气。莫名其妙的战斗,总算结束了!话说这特行组真是盛气凌人,这等势力不用来对付刚毅实在可惜。
  一场战斗打下来,头发乱成一团,昂贵的燕尾礼物也破了好几个洞。真龙理了理头发,扣好了松掉的纽扣,恢复了些许绅士的模样,他笑着对神秘男子道:“要不是阁下出手相助,我还真不知道怎么收场,敢问阁下尊姓大名?”
  神秘男子摘下帽子,漏出一张冷俊的脸庞:棕色短发,高挺的鼻梁,微微下垂的双唇。能让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便是他的眼睛:寒光凛冽,如匕首一般,眼波流转,黑如深潭。
  真龙与他对视的瞬间,身体有种莫名的恐惧感,那双眼睛实在叫人不敢直视。不过很快的,真龙脸色一变,哈哈大笑道:“阿天!居然是你?好久不见呀,你怎么在这?费怡呢?她还好吗?小虎呢?”
  “他们都很好……”阿天一脸严肃,保持着杀手惯有的警惕,他环顾四周后说道:“此地不宜久留,特行组的人很可能搬救兵杀回来,我们先找个地方细说。”
  “呵呵,行啊!上次约定好的,下次见面不喝茶,喝酒,走走走,喝喝喝!哎呀,我这心情,好久没这么开心过了。”真龙喜笑颜开的道。
  两人骑着快马离开了戈壁滩……
  竹屋一别,已有半年时光。当时,真龙用还魂神丹拯救了阿天的挚爱——费怡,彻底消除了费怡的病痛。从那以后费怡的病情开始好转起来,两月后就完全康复。后来,阿天就和费怡到当地民政所登记结婚,成为夫妻。
  结婚后,阿天决意彻底结束打打杀杀的生活,全心全意做一个好丈夫,照顾费怡一辈子。他把跟随二十多年的剑埋葬土里,以表他一向过平淡生活的决心。
  日子不富裕,却也很安逸,阿天平日里砍竹子编成竹筐、竹椅等家具,再卖到城里换点钱用来日常开销和供养小虎上学念书。费怡有一双巧手,她的刺绣、做的衣服、鞋,卖到集市也有不少报酬……
  这样的生活并没持续太久。这天,阿天贩卖竹制品的时候,偶然间听到有关暴风领域击溃银魂骑士团的新闻,这让他莫名兴奋起来。因为这暴风领域的统帅不是别人,而是恩人——里尔真龙。
  自打真龙救了费怡,阿天一心想报恩,却找不到合适的时机,直到此刻。最后,阿天低价抛售了所有竹制品,狂奔回家,挖起埋藏在厚土之下的獠牙之刃……
  可是,当阿天重新握起这柄剑的时候,却有着前所未有的厚重!现在的他早已不是从前的魔天星了,他有妻子,有家庭,有担当!再也不能向以前那般为所欲为了。他纠结了犹豫了。
  这个夜晚,他独自在书房里发呆,心事重重……
  作为妻子,费怡早已看透阿天的心思,走进书房,轻轻的说道:“我知道现在的生活并不是你真正想要要,因为我爱你所以理解你。你不必伪装自己了,想做什么就去做吧,家里有小虎在,没事的,你不是传授他很多剑招了嘛,保护我没问题的。”
  “不,我不会再离开你。”阿天连忙摇头道。
  “我当然希望你能时刻都陪在我身边……但是,世事难求,你空有一身好本领,现在却做一个不起眼的小贩,平时还得被达官贵人冷眼相待,我觉得你应该做一些更伟大的事。”费怡抚摸着阿天的头发,继续说:“那年,我们沦落街头,乞讨为生,受尽屈辱,一眨眼这么多年过去了,而我们也终于走到了一起,过上了温馨的生活,这一切我觉得已经足够了……不过你作为家庭的栋梁,总得为将来考虑嘛,你每天的收入也就这么一丁点,将来有了孩子该怎么办?小虎再大一些总得送他去更好的学校念书吧,昂贵的学费怎么办? ”
  前面的话听起来很让人感动,但是后面的话阿天竟无言以对。
  “女人都爱慕虚荣,都希望丈夫功成名就,都希望穿金戴银,所以阿天,我赞成你去外面打拼。”费怡笑道。
  “这,我……”
  “我看到今天的报纸了,我不太懂政治,只知道最近人类的局势很混乱,中土、刚毅两大联盟明争暗斗,数以万计的平民丧生,真的很惨……阿天你知道吗?有句话叫做:乱世出英雄,烈哥(真龙)是个可靠的男人,你跟了他,说不定几年后能成就一番大事业呢。”费怡又说道。
  “这是你的真心话?”阿天疑惑道。他那双冰冷的眼神隐约流露出了某种难以用形容的情感。
  “当然,我希望你能一直陪着我,但更希望自己的丈夫是个了不起的大人物……还有,嘿嘿,我偶尔也会幻想一下,穿着公主礼服、带着珍珠项链、翡翠手镯,多么美妙的感觉,呵呵呵……”说着,费怡的眼神放出渴望的光彩。
  阿天深吸了一口气,心头涌现了一股热流,让他燃起斗志的欲望。他再次握起那柄粘满泥土的“獠牙之刃”,顿时感到轻了很多,不,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轻。
  为了杀人而战斗,那是嗜血的杀人魔;为了生活而战斗,那才是男人!
  “去吧阿天,不要有任何顾忌,不要有任何羁绊,想做什么就做什么,你是男人,我的男人,带着我的公主梦,还有家庭的未来,奋斗吧!”费怡神情的拥抱着他的男人,尽管泪水早已不听使唤的落下。她固然知道,“奋斗”两字不仅是流血流泪那么简单,更多的是面临死亡。但她比谁都了解阿天,安逸的生活并不适合这位曾是刚毅联盟王牌杀手的男人,为了说服他让他毫无顾虑的去远方征战,费怡绞尽脑汁冥思苦想一下午才编出上述种种理由。
  得到了妻子的赞成,阿天兴奋的彻夜未眠,他从床底下破旧的木箱中,翻出了好久没穿戴的渔网背心、虎头皮带,又将獠牙之刃擦了一遍又一遍,直到剑身闪闪发亮为止。
  次日佛晓,阿天告别了费怡、小虎,踏上了遥远的路途——寻找暴风领域。
  …………
  深夜,法拉克镇西部一百五十公里的某座城市,某家上档次的酒楼。
  “原来如此,看来费怡真是个通情达理的女人呢,有这样的妻子是你的福分呐。来来来,干了!”真龙又豪饮了一碗。只见他满脸通红,嘴里是浓烈的酒气。地上,六只空酒坛凌乱的摆在那,另有四坛未有开封。真龙又满上了一碗,继续道:“这么说你是来投奔我的咯?真是太好了,咱暴风领域缺的就是你这种能打的家伙,欢迎你的加入,继续干!干呀!喂,你小子喝酒真不爽快,怎么了,喝不下了?喝不下就认输吧,哈哈哈哈……”
  阿天也差不多喝了满满三坛,却面不改色,跟没喝似的。他可没真龙那么豪放,他一边干杯,一边眼观四方耳听八方,出自一个杀手的天性,在陌生的环境陌生的地点陌生的人群,必须保持头脑清醒。而且獠牙之刃从没离过手,随时都可能拔出来迎敌。“你们目前共有多少人马?”阿天突然问道。
  “嗯?问这干嘛?连你在内十九人吧。”真龙又独自饮了一杯,回道。
  “整体作战能力如何?”阿天又问。
  “相当强。”真龙自豪的道。
  “比起暗人如何?”
  “不好说,得看战术和策略,硬碰硬就吃亏了。”真龙回道。
  “哦……”阿天也独饮一杯,继而又道:“人数太少,至少达到三十人的规模,必须有打硬战的实力。”
  “知我者阿天呐,我也有扩编的打算,而且我预期的人数也是三十人,好,英雄所见略同,干杯,喝!”
  “喝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