牛郎的天空 > 武侠仙侠 > 七情碗 > 第15节
  目光在屋内扫了一圈,最后落在了角落里的办公桌上。唐苏苏出门的时候没来得及收拾,洗漱用具和化妆品散乱的放了一桌子,夹在在其中,白色的五齿梳并不十分显眼。
  第27章 脏
  目光短暂只是短暂的在上面停留了一秒钟就移开了,石成轩替她留了床头灯,然后悄无声息地离开了。
  昏暗的灯光下,狗蛋气呼呼地趴在床头柜上,还在为自己没有吃到的肉串伤心。唐苏苏完全没接收到这份难过,欢快地打起了小呼噜。
  第二天一早,下楼吃早饭,正好碰到了肖子华。她笑着跟对方打了个招呼,肖子华看过来的眼神就复杂得多。
  本以为是个肖想总裁的小妖精,空有一张脸,毫无战斗力。然而事实狠狠的给了他一巴掌,我们的总裁就这样被吃干抹净……
  介于肖子华的眼神越发的诡异起来,唐苏苏拿着自己的早餐,默默地转身,找了另外一张桌子坐下。
  没一会儿,就见石成轩穿着笔挺的西装进了餐厅,唐苏苏抬头看了眼,他这样子让她有种昨天晚上看到的那个人是自己臆想出来的错觉。
  看见老板端着早餐,肖子华坐直身子,期待老板走过来,然而……他果然直奔“小妖精”去了。
  跟肖子华一桌的司机默默地啃了口包子,挪了挪屁股下的椅子,准备离他远点。
  吃过早饭,一行人开车直奔林家村。
  从榆树乡到林家村的路不太好走,还好他们开的是越野车,除了颠簸一点,倒是没有浪费多少时间。
  越往林家村走,看到的车就越多,各种各样的豪车一起出现在这么个小地方,不知情的还以为是在开世界名车展。
  这些人都是为了太岁来的,不管他们是想要买,还是想要挖,这些人的存在,无疑使得林家村变得有价值起来。
  来之前,唐苏苏已经给林锦堂打过电话,依照他给的地址,很快就找到了他家。
  林锦堂家比较偏僻,前后几百米都没有人家,三间大瓦房,前后都有院子。后院围了一大块地,前院里养着一群鸡,还有一头猪。
  林锦堂似乎听到了声音,很快就从里面走了出来。一见到唐苏苏带着一群人,立即笑着迎了出来。
  依旧是土里土气的穿着,手上粘了一层黑灰,似乎正在干活被打断。他笑起来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,然而这一切的前提是,他没有站在这间院子里。
  这看起来就是个普通的农家小院,尽管没有女主人,依旧收拾的十分整齐,唐苏苏站在院外,表情凝重。
  这院子周围秽气凝聚不散,尤其放在院子中的一口大缸,里面还散发着阵阵让人作呕的腥臭。
  而她身边的几个人,似乎什么都没有察觉到。
  唐苏苏不动,肖子华却赶忙迎上前,和林锦堂握了握手,并介绍了一下自己的来意。
  林锦堂脸上挂着憨憨的笑,拍着胸脯保证没问题,今天就带着他们把林家村逛个遍。
  “那我们什么时候出发?”肖子华是个急性子,再者,他需要趁唐氏那头的人还没过来之前私下里了解一下这块地。
  等唐氏带了人过来,他们能看到的,就只是唐氏想要让他们看到的了。
  “稍等一下,我去收拾收拾就走,刚才正劈柴火呢,弄得一身灰。你们进屋歇会儿,给我两分钟就行。”
  唐苏苏刚想要拒绝,就见肖子华点头答应了。
  别人都进去了,她也不好在外面等着,只能跟着一起走进去。就如狗蛋之前告诉她的,秽气不会无缘无故沾染到别人身上,只是看起来确实很恶心。
  她有意绕着院子里的那口大缸走,偏偏肖子华好像是没在农村待过,见什么都好奇,还专门凑到大缸前面,往里面瞅了眼,“林兄弟,你这缸里装的什么呀?”
  “哦,这不是我前阵子挖出个太岁么,听人说放水里这东西就能自己长,我就把剩下那些扔水里去了。”
  “嚯,还真有太岁,都说吃这玩意能延年益寿,你没尝尝?”
  “这么好的物件,我吃了不是浪费了么。”林锦堂的声音隔了一会儿才从里面传来。
  肖子华绕着大缸看了好半天,才转头对远离大缸站着的石成轩道:“老板,你不买一块回去送老爷子,老爷子肯定高兴。”
  “脏。”石成轩冷冷地看他一眼,只回了一个字。
  “啧,也是,这玩意不知道在地里埋了多少年,不过要是管用,多脏都能吃下去。”
  听到石成轩说话的时候,唐苏苏扭头看了他一眼,没错过他眼里的嫌恶,总觉得,他说的和肖子华理解的并不是一个意思。
  没让他们等的太久,林锦堂换了一身衣裳出来,牛仔裤t恤衫,看起来倒是稍微顺眼了点。
  他按照肖子华的要求,带着他们去看了几块风景比较好的地儿,不得不说,林家村的风景十分不错,有两条小溪,从东西两个方向发源,然后交汇在一起。
  后面一片连绵起伏的山,山不高,很容易攀爬,但是山里的野味不少。如果要开发,包了山圈起来专门用作打猎也能吸引不少人来。
  村里树多,小道两旁栽的都是树,也不知道栽了多少年,树冠都已经连成一片,这要是等到开花的季节,可以想象景色多美。
  只看了这么几个地方,肖子华的表情就放松了不少,这地方确实挺好,不做大型的度假村,稍微改建一下,做个小点的农家乐都能吸引不少人。
  把想要去的地方都去过了,肖子华突然提出想要让林锦堂带着他们去一趟蘑菇丛。
  因为来来往往的外地人似乎都往那个地方去,嘴里也念叨着蘑菇丛,他心里实在好奇。
  可惜这个要求被林锦堂拒绝了。
  肖子华有点失望,倒也没有非要过去,正好也赶上中午了,他们干脆就找了个小吃铺先去吃饭。
  村里来人少,卖东西的地方有限,小吃铺也就这么一个,能提供的食物实在不怎么样。
  好在也没人挑剔,一人端着一碗饭,吃着最普通的农家菜,倒也挺香。
  饭吃的差不多了,外面广场的人也多了起来,这都是从山上下来的。那群人还在议论太岁的事儿,至今不见有挖到太岁的,不过有些本来就是过来凑热闹的,没挖到太岁不要紧,山上野山梨,山楂都还有不少,索性就装了一大口袋下来,就当野游了。
  第28章 不能吃
  正在这时候,广场连着后面山道的小路上传出了惊喜的喊声,“又挖出太岁了!”
  刚开始声音不大,大家也都没听清楚,等那人跑近了,声音越来越清晰,整个广场的人都沸腾起来。
  端着碗正埋头吃饭的林锦堂手上一个哆嗦,手里的碗一下子就掉到了地上,摔了个粉碎。
  虽然早就在林锦堂家里见到了太岁,大家还是挺好奇的,结账之后也跟着过去看那块太岁了。
  挖出太岁的是个中年男人,大腹便便,穿着几万块的休闲服,也不知道在山上蹭到了那里,被刮的都是毛,这会儿也顾不上衣服了,捧着手里的一块黄白相间,好似肥肉的太岁,一脸狂喜地被人簇拥着走了过来。
  “应该是真的,这都能让他挖到,运气也太好了。”肖子华挤到前面看了眼,回来跟他们说。
  这段时间,从外面来的人足有上前,大家全都跑去了蘑菇丛,只有他一个人挖到了太岁,不得不说这人运气非一般的好。
  “怎么可能……”林锦堂死死的盯着那个人,喃喃自语。
  “哎对了,林兄弟,你家里那个不收起来,不能被人偷走了啊?”见这帮人狂热的表情,肖子华忍不住提醒了林锦堂一句。
  “没事儿,他们偷不走。”
  也不知道他是哪里来的自信,不过主人家都这么说了,肖子华也就没有多嘴,说多了被人听到,容易给他惹来麻烦。
  下午他们没有按之前的计划继续逛下去,因为林锦堂似乎有些心不在焉,肖子华跟他说话,好一阵子他都反应不过来。
  肖子华猜测他应该是担心家里的太岁,跟老板商量了一下,干脆就先回镇上休息,明天再来一趟。
  反正时间充足,石成轩就点头答应了。
  他们开车离开的时候,林锦堂依然呆在广场上,盯着那个挖到了太岁的男人。
  唐苏苏转头看了逐渐远去的人影,心里隐隐浮起一丝不安。
  她的不安,很快就变成了现实。再次见到林锦堂,是在榆树乡的派出所。林锦堂没有亲戚,唐苏苏和他挂着个远亲的名头,对方出事,她必然要走一趟。
  好在派出所离住的宾馆比较近,跟肖子华打了声招呼,她就一个人出去了。
  走了十几分钟到了派出所,去了之后才听警察说林锦堂是因为偷东西被抓起来的。
  见到林锦堂的时候,他看起来狼狈极了,脸上青一块紫一块,上衣被撕的只剩前面那一半了,裤子也掉了个腿。
  见她脸色不好看,警察赶忙补充,“他偷东西的那家人带着保镖。”
  唐苏苏无奈,替他交了罚金把人给领走了。
  这一回时因为东西没偷走,并且太岁那玩意,谁也不能估价,你说它价值连城也行,一文不值也可,再加上林锦堂被人揍了一通,看着也太惨了,派出所这边就没盯着不放。
  把人领出派出去,唐苏苏就近找了个诊所,然后又给了诊所的小护士两百块钱,让她帮忙买套衣服,小护士乐颠颠的走了。
  林锦堂低着头坐在病床上,任由大夫给他上药,包扎伤口,一声不吭。
  大夫上完药就走了,他们两个坐在病床上,谁也没动。
  唐苏苏看了林锦堂一会儿,开口道:“锦堂哥,下次别这么做了,那些人你惹不起,这一次是他们没有追究,下一次可就说不定了。”
  过了好一会儿,林锦堂才低声说:“我不是故意的,我只是……那个东西不能吃!”
  闻言,唐苏苏笑了一声,意味深长道:“怎么不能吃了,我奶奶,不是吃着挺好的么。”
  林锦堂猛地抬头,对上唐苏苏含笑的双眼。
  “人总要为自己的贪婪付出代价的,你说是么,锦堂哥?”她拍了拍林锦堂的肩膀,“我就不送你了,你自己能回去吧?”
  林锦堂没吭声,唐苏苏也没指望他回答,径自离开了诊所。
  “这个林锦堂的生命力很旺盛啊,他的十年生气能顶那个沈晓月二十年。”狗蛋蹲在唐苏苏耳边道。
  “要那么多生气干什么。”唐苏苏对狗蛋的话不置可否。
  “那你看上了他什么,寿命?”它主人明显是盯上了林锦堂,就是不知道,究竟看上了林锦堂的哪一部分。
  “寿命当然很好,但他恐怕不会同意。”愿意交易寿命的人,都是被逼到绝路的。林锦堂远远达不到这个地步,而且这人心里的执念,与唐家有关。
  唐苏苏对唐家没有半点好感,但也绝对不会轻易去对付唐家,但是如果有人这么做了,她并不介意推上一把。
  所以,她还需要好好想一想,究竟和对方交易什么东西才好。
  “说的也是,人类对寿命太过看重,以前我也很少能得到寿命。”狗蛋有些失望地叹气。
  如果能够收集到寿命,无论是对七情碗的主人,还是对它来说,都有极大的好处。
  可惜,现在惜命的人太多。
  “不急,总会遇到的。”欲望与仇恨,都会促使人放弃自己所拥有的一切,而她,会将他们想要的一切双手奉上,只要付得起代价。
  第二天天气不好,阴沉沉的,好像要下雨。
  唐氏的人突然到来,打乱了他们原本的计划。有意思的是,这一回唐氏派过来陪同他们考察的人是唐琪。
  从见到石成轩之后,唐琪的目光就没有落在别的地方,甚至见到唐苏苏都没心思对她冷嘲热讽。
  为了给唐琪制造机会,唐启明真可谓不择手段。
  唐苏苏慢悠悠地跟在那群人后面,看着前面与石成轩并排走在一起的唐琪,嘴角挑起一抹讽刺的笑。
  石成轩这样的男人,确实是让人垂涎的对象。唐启明想要他做女婿也能够理解,但他显然高看了他心爱的小女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