牛郎的天空 > 武侠仙侠 > 她选择灭世 > 第12节
  有一个声音像一阵风一缕烟一般从她的耳边拂过,那声音很轻,轻到几乎让人听不出:
  “千万别再忘了我。”
  第18章 首战大捷。
  爱丽丝把德维特的尸体推到一边,坐了起来。
  之前她与德维特相斗之时,两方的佣兵怕被他们波及,都离得远远的。当时德维特占上风,大概是担心有人会来搅局,特意引她偏离了主要的路线。此时她往四下里张望了一下,附近一个人都没有,倒是正好让她能寻空隙整理一下自己。
  她的衣服都被血浸透了,脸上也一塌糊涂。不过她没空去注意这些小事,赶紧先检查自己的伤口。
  那被德维特砍中的部位此时已经愈合,留下一道深色的伤疤,伤疤很长,看起来触目惊心。她站起来活动手脚,感觉一切良好,只是稍微有点头晕 ……或许是因为刚才血流太多了。
  按照计划,她杀掉德维特之后,应该迅速赶上大部队继续拼杀,直到他们赢得最后的胜利。不过她自己的剑之前已经被德维特折断,没办法再用,她只好去拿德维特的巨剑。方才德维特想要拿剑割她的头发,他倒下去的时候,这柄剑正掉在她鬓边,差点割掉她的耳朵。
  爱丽丝有点拿不准,如果她的耳朵被割掉了,未来之神会帮她安上吗?如果他没能这么做,那她晋升为特级佣兵之后,大概要改名叫“一只耳爱丽丝”,那可就太糟糕了。
  总而言之,保住了耳朵真是太好了。不过……她真的能拿得动德维特的剑吗?
  德维特的剑是一柄巨剑,方才两相对峙的时候,爱丽丝就已然感觉到这柄剑给人带来的压迫感。在她看来,这柄剑似乎比罗姆平常用的巨剑还要沉重。惯用轻剑的她说不定根本就拿不动。
  但眼前只有这么一柄剑,若是就这么空着手走回到战场上再去捡,未免也太危险。爱丽丝可不想让神明再救自己一次。虽说这柄剑一定不合手,但爱丽丝决定只要能拿得动,就把它带走。
  她虽然没用过巨剑,却无数次地见罗姆用过,总还是知道一些规则。她深吸一口气,把地上的巨剑拿了起来。
  奇怪,这柄剑好像并没她想象得那么沉重。
  爱丽丝看了看自己的胳膊,还和平常一样瘦,并没多长出多少肌肉。但手里的剑却变轻了。按说这是双手使用的巨剑,可爱丽丝此时单手举着这柄剑,却并不特别费力。
  难道是未来之神在救她的时候,顺便把她的力量也提升了吗?
  爱丽丝十分吃惊,但这会儿她根本没空考虑这些。战事急迫,既然她能挥得动德维特的宝剑,就该立即去参加战斗。她将宝剑背在背上,骑上一匹不知从哪里溜号跑到这儿来的马,向着前线战场的方向奔去。
  此时两军正处在胶着期,可说是难分胜负。两方的战力本就半斤八两,差不了许多。不过对面的指挥官加尔骑士擅用奇策,在计谋方面略胜一筹。此时他已然做好规划,只待德维特一到,便可将摩尔斯军全部歼灭。加尔骑士知道,这一次特级佣兵不死罗姆并没有应邀出战,在他看来,德维特体力极强,手中又有宝剑,对上没有单独出过任务的红发艾伦,应该很容易取胜。
  这时远处有人骑马而来,加尔骑士远远看见那人骑着马,头上戴着银盔,以为是德维特到了。连忙传令下去,让士兵按照他的计划,开始改变阵型。然而待到那人迫近,将头盔一摘,加尔骑士看见他那如火焰一般飘动着的头发——
  是红发艾伦!
  那披散着红发的少年浑身是血,杀气腾腾,偏他的模样又是那么秀丽,好像从天而降的战神。他将德维特的银盔举在空中,狠狠地甩在地上,大声呐喊:
  “佣兵德维特已死,胜利就在眼前,大家冲啊!”
  德维特是龙堡一方的重要战力,听到这样的好消息,摩尔斯城主一方的军队士气大振。而龙堡一方虽说仍在按照指挥官的号令变阵,心中却已经怯了三分,不免方寸大乱。
  爱丽丝冲在最前面,没有人能抵挡她的巨剑,在她的锋芒之下节节败退。她带人冲散了敌军的阵型,一直冲到指挥官的营帐里,逼得加尔骑士只能投降。
  摩尔斯城一方毫无悬念地赢得了胜利,加尔骑士也做了她的的俘虏。按照一般的风俗,这位高贵骑士的家人要向爱丽丝付出一大笔赎金。这笔赎金将被分成三份,分别交给摩尔斯城主、佣兵公会和爱丽丝本人。爱丽丝大概能从中拿到三十金币,对像她这样一个年轻佣兵来说,这可是一笔几乎令人想象不到的数目。
  不过赎金还不是最重要的,这下爱丽丝晋升特级佣兵,大概是十拿九稳了。
  为了庆祝胜利,当晚,摩尔斯城主手下的军士们举行了盛大的宴会。爱丽丝虽然只是一介佣兵,也在被邀请之列。但她婉言谢绝了邀请,只说自己要尽快回到王都,与师父一起准备晋升特级佣兵的事。众人都对此表示理解,只有爱丽丝自己知道,这实际上只是个托词。
  差点在之前的战斗中死去的爱丽丝,如今其实很难把注意力集中在晋升的事上。长久没有消息的神明突然出现,把她从死亡的边缘拉回来,随后又立即消失……这样的事发生在自己身上,无论谁都不能保持冷静。更何况爱丽丝才刚满十七岁,这样的经历对她来说,着实有点过于沉重了。
  她想要快点回到罗姆身旁,把这件事讲给他听。
  在爱丽丝前往摩尔斯城的这段时间里,罗姆并没有接其他任务,而是一直留在王都。他在王都附近看好了一座小农庄,用自己多年来积攒下的积蓄买了下来。王都附近的地价格外昂贵,但这里没有战乱,土地也很肥沃,就算多花一点钱也很值得。罗姆一向很知道怎么让自己过得舒服,他买了一些家具,重新布置了农舍。有空的时候,还要进城去佣兵公会总部打听爱丽丝的消息。
  他听说了她在战场上的英勇表现,作为师父,对此也与有荣焉。他以为爱丽丝会在战事结束之后的第三天抵达王都,没想到第二天的晚上,他农舍的门就被敲响了。
  罗姆打开门,只见爱丽丝就站在门口。
  “佣兵公会的人说你在这儿。”她说。
  罗姆点头:“我把这里买下了。”
  爱丽丝的样子看起来不太对,不太像是一个刚刚打赢了一场胜仗、正处在激动之中的孩子。罗姆刚想要开口问问她战场上的情况,却被她一把抱住了脖子。
  罗姆像个突然被青春期女儿袭击的老爸爸,一脸懵,尴尬地张着两手不知所措。他听到她开始抽泣,他肩上的衣服被她的眼泪打湿了。
  “怎怎怎怎怎么啦?”他结结巴巴地问,“出了什么事?你不是得胜归来了吗?”
  爱丽丝没顾得上回答,只是一直抽噎。之前在战场上她像是个无畏的战士,像是女武神,像是死神的同伴。可她现在看见了罗姆,心中的恐惧涌起,将她作为孩子的那一面完全暴露出来。爱丽丝的人生之中第一次遇到过这样的凶险。想到若不是神明搭救,她这会儿已经死了,爱丽丝的眼泪简直止不住。
  罗姆什么都做不了,只能让她靠着,不时拍一拍她的肩膀。他想到了许多可能发生的糟糕事,心里有些后悔让她一个人出去做任务……她着实还是个小孩子呢。
  爱丽丝哭了好久,直到再也哭不出来。她隐隐约约觉得,这大概是她最后一次在师父面前撒娇,所以非要哭个痛快不可。等她终于哭完了,她抹抹眼泪,放开了她的师父,才终于把自己哭的原因说出来:
  “这次和德维特交手,我差点死掉。”
  罗姆吃惊不小,他往后退了一步,上下打量着爱丽丝。她看起来好好的,一点也不像是差点死掉的模样……到底出了什么事?
  没等他开口问,爱丽丝就把事情原原本本讲了一遍。从德维特的左手剑,一直讲到她被未来之神救活。
  听爱丽丝说到未来之神,罗姆的神情变得凝重起来,等她讲完一切的故事,罗姆叹了一声:
  “没想到那位神明居然还会出现……他既然肯救你的命,也就是说,你已经成为他的信徒了?”
  看着爱丽丝点头,罗姆又叹了一声。
  “这件事你要当心。”他警告着她,“我不是圣职者,甚至不是信徒,光明神殿的人或许会无视像我这种不追随神明的人,但我知道他们会怎样对待真正的异端……无论如何,当你需要祈祷的时候,就躲起来一个人祈祷,别让别人看见,也别当众把你的信仰说出来。”
  从十二岁在圣殿那时起,爱丽丝就一直收到类似的忠告。那时候她年纪还小,听到这些只觉得害怕。但现在她已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女,这些年走南闯北见识了许多,又能手持宝剑在战场拼杀,多少有点不再把圣殿里的那些人放在眼里。对这类的忠告也就有点不以为然。但罗姆对她而言亦师亦父,又是在重要关头救助她的恩人,她不愿意反驳,就只是抿着嘴唇一言不发。
  罗姆看着她的眼神,就知道她心里其实不认同他的说法。他知道她还太年轻,聪慧又骄傲,常年与信仰淡漠的佣兵们混在一起,让她对世事的理解有些偏颇。她这样的想法不是一时一刻能纠正过来的,于是他转移了话题:
  “不说这个了,你刚才说你体力增长,让我们来测试一下。你背上背着的那个……是德维特的剑吗?”
  爱丽丝点点头,从肩头抽出宝剑递给罗姆。罗姆看了,不免啧啧称赞:
  “真是难得的好剑,德维特弄到这么一柄剑,肯定花光了全部积蓄。这种好东西不是随随便便能买到的,非得机缘巧合才行。它若是嵌上附魔宝石,就算放在国王的武器库里也不会显得逊色……可惜它落在穷佣兵手里,只怕难得见它嵌上附魔宝石的那一天了。”
  他叹了一声,把宝剑还给爱丽丝:
  “今天已经晚了,你把剑收好,明早我们就去练武场。”
  第19章 保命绝招。……
  第二天一早,爱丽丝就跟着罗姆到了他在农庄里的练武场。
  这个练武场,是罗姆买下农庄之后特别设下的。罗姆身为一个做了这么多年佣兵的人,不可能简简单单说一句退休,就可以从此过上与从前完全不同的田园生活。有个练武场在,无论是活动筋骨,还是教导徒弟,做什么都很方便。
  罗姆一整晚都在琢磨着爱丽丝的事,几乎没怎么睡。这会儿他打着哈欠,让爱丽丝挥剑给他看看:
  “你虽说一直都在用细剑,不过经常看着我用巨剑,总还是能比划两下吧?”
  爱丽丝点点头,此前她在战场上已经用过这柄剑,也算是无师自通地掌握了一点技巧。师父让她挥剑,她也就摆了几个架势给他看。这巨剑极为沉重,原本是给德维特那样的大力士用的,罗姆多少有点担心她驾驭不了,此时见她将剑拿在手里轻轻松松,竟和她之前用细剑的差别不大,心中暗暗吃惊。
  这孩子的力气,可不是只增长了一星半点。如今的她无论跟谁比力气,大概都不会输。不过要用好巨剑,也不是光有力气就行的。罗姆抱臂看着她,一边看一边点头:
  “看样子,你用这柄剑没问题,只是需要再多练习练习。好在这两天没什么事,正好给你特训。”
  听说要特训,爱丽丝的眼睛亮起来。
  她跟着师父这三年来,两人居无定所,除了刚开始的那几个月以外,其实很少有机会抽出整块的时间训练。在大部分情况下,他们都是趁着早起的时间训练一阵,或者干脆在战场上直接指导。虽说这样效率很高,但多少有点没章法,如今师父决定要给她特训,对她的剑术可以说大有裨益。
  师徒俩说干就干,当天就操练起来。爱丽丝的力气今非昔比,即使使用巨剑,仍有种轻盈感,罗姆将自己的剑招略加改良之后教给她,她领悟很快,颇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之势。看着她这样子,罗姆觉得,就算让她自己一个人接特级佣兵的任务,大概也可以放心了。
  当初师徒两人曾经有过约定,等爱丽丝到了十七岁成年,他们就各奔东西。爱丽丝早在战场上过完了十七岁的生日,不过关于这件事,谁都没有再提起,一个专心地教,一个认真地学。只想着要让爱丽丝变得更强一些。
  师徒二人才刚刚训练了几天,佣兵公会就送来了通知:爱丽丝通过了足够的考验,已经可以晋升特级佣兵。这件事早在师徒二人的预料之中,收到通知倒也没有多吃惊。不过通知上也说,爱丽丝晋升特级佣兵的仪式将在一个月后于王都内的广场上举行。师徒两个明白,等到那一天到来,差不多就要到了他们真正分别的时候。想到这里,两人多少都有点感伤。
  不过时间有限,现在并不是感伤的时候。
  特训仍在持续,罗姆对她很严格,将自己看家的本事倾囊而授,他们就这样度过了最后一个月。
  在晋升仪式的前一天,罗姆将自己最后的保命绝招传授给了爱丽丝,他手里持着剑,向爱丽丝演示:
  “无论你的对手是强还是弱,巨剑都会很好地吸引对手的注意力,如果你感觉敌不过对方,就用左手拔出藏在隐蔽处的匕首捅过去。对方的注意力都在巨剑上,这样的偷袭很容易成功。你来试一试。”
  爱丽丝按照罗姆讲的试了几次,不过她出手不够快,多少有些犹豫,每次偷袭都被罗姆拦了下来。
  “你这样不行,”罗姆皱着眉,“要用这样的办法偷袭,下手不能迟疑。你莫不是认为这样的手段有些上不了台面,过于卑鄙了?”
  爱丽丝被师父看穿,露出个不好意思的笑。
  她确实觉得这一手有点不够光明正大,不过仔细想想,她师父教给她的这种偷袭手段,与她之前杀死德维特的方法实际上也没有多少区别。只是当时她命在旦夕,趁对方不提防,举起匕首杀人几乎是一种本能反应,没有余裕去考虑是否算作偷袭的问题。
  罗姆叹了一声:
  “如果是贵族,或许会认为这种办法有些上不得台面,侮辱了战士的荣耀。但我们只是佣兵,只要收到钱,就可以为任何人卖命。你要记住,我们从进入这行的那一刻起,就已经抛弃了所谓的荣耀。即使是成为特级佣兵,也不过是些没有任何意义的虚名,我们做佣兵的,没有家人也没有朋友,荣耀对我们而言,是用不起的奢侈品。我们所拥有的只有这一条性命而已,战死的贵族可能会被看做英雄,但战死的佣兵什么都不是,只能成为生者脚下踩着的泥土……以后你就要独自一人作战,到了那个时候,可别忘了我说过的话。”
  罗姆此言振聋发聩。爱丽丝虽然懵懂,听了这些,心中隐隐约约也明白了一点:
  她的师父能活到现在,大概并不仅仅是因为幸运。
  她想起被她杀死的那个佣兵德维特,如果不是因为他想要把她的头发割去当做炫耀的资本,她也就不会有机会杀死他。如果他懂得罗姆此时所说的这些道理,或许他现在还能活着吧。
  想通了这些,她向着罗姆点头:
  “师父,我明白了。”
  她一边说着,一边又把罗姆教她的手法演练了一遍。这一次,她出手果断,刀尖直指向他的腹部,没有被挡下来。
  看到她的成长,罗姆露出欣慰的笑容:
  “你能做到这样的程度,就可以出师。就算是以特级佣兵的身份接任务,大概也没什么问题了。”
  “放心吧,我不会给师父丢人的。”
  罗姆摇了摇头:
  “你还是没明白我在说什么。我从十几岁的时候开始做佣兵,当年和我一起上战场的伙伴,如今早都已经不在了。我早已下定决心,不再与人建立更亲密的关系,以免再度承受失去亲友的痛苦,可当年一时心软,还是收下了你这个徒弟……我只是不想再看见有亲人死去了。”
  爱丽丝惊诧地看着罗姆,第一次了解到他内心之中从未曾展露出来的那一面。她的惊诧让罗姆有点后悔吐露心声,连忙转移话题:
  “咳咳,不说这个了。我记得你曾经说过,想要在晋升仪式上披露自己本来的面目吧,到底要怎么做,你想好了吗?”
  罗姆真是深谙转移话题的诀窍,爱丽丝听了这个,不觉浑身一凛。
  明天就要举行晋升仪式了,本来她一直都在考虑这方面的问题,可是之前在任务中险些丧命的事让她转移了注意力,最近又一直都在忙着特训,事情临到头上,她竟是一点也没有想。
  虽说她和罗姆都认为,佣兵公会不可能因为她的女性身份放弃一个特级佣兵,但真正做决定的人毕竟不是他们。此事并无先例,结果也就很难说得准。爱丽丝的眉头紧紧皱起来,却见罗姆从容向她一笑:
  “你这是还没想好?不要紧,我倒是有个好办法,到明天就看师父我的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