牛郎的天空 > 武侠仙侠 > 修真界第一幼崽 > 修真界第一幼崽 第177节
  良久,少年无声扬唇,眼中淌出沉默决意,也有浅淡的笑。
  不对。
  她是……最重要的人。
  第89章 谢寻非:“喵。”
  院长曾经说过, 如果见到朋友伤心难过,自己却不知道应该怎样安慰,嘴笨讲不出话的时候, 那就试着送给他一个抱抱。
  拥抱或许单调乏味,远远称不上最优的解法,但总归能让那人知道,还有朋友陪在自己身边。
  她年纪小, 说不出宽慰人心的大道理, 一番话稀里糊涂讲完,学着电视剧里的角色那样抬起手掌,拍了拍谢寻非后背。
  他背上极瘦,骨头有点硌人。
  秦萝小大人似的抬头,看清他的神态, 心里长长舒了口气。
  谢哥哥的眼尾虽然还是有些红, 好在瞳仁清朗了许多,之前那股压抑的暗色消失不见, 又变回了清潭一样的黑。
  出乎意料地, 谢寻非居然轻声笑了笑。
  “先去湮墟看看吧。”
  他顿了顿, 语气稍低:“多谢。”
  秦萝看不出他眼底的混沌,见他开心,自己也情不自禁感到高兴,欢欢喜喜跳了跳:“嗯嗯嗯!我们一起去湮墟!”
  正如姜之瑶所说,一千多年前的房子, 的确与后来的建筑物不大相同。
  之前他们身在废墟, 见到的房屋要么坍塌大半,要么被风沙侵蚀得不成模样,而今来到湮墟, 才终于完完整整窥见了整座城池。
  比起后世规整的楼阁,这里的风格更为冗杂繁多。建筑似乎并未形成统一的模板,处处可见檐角飞翘、塔顶尖尖。
  街上行人不多,衣着打扮也与后来的修士们有着小小的不同,颜色更单调一些,款式保守许多。
  奇怪的是,他们似乎对湮墟的事情一无所知,谢寻非询问了不少人,得到的回复千篇一律:从没听过“湮墟”这个古怪的名词,这地方就是一座普普通通的城。
  “谢哥哥。”
  秦萝小小声:“这里所有的东西,好像全是半透明。”
  她开口时戳了戳识海,里面空空荡荡,不见伏魔录的影子。
  想来它也处于天道因果之中,没办法进入湮墟,于是在他们两人原地消失的瞬间,从秦萝识海重重摔在了地上。
  谢寻非点头:“方才那位前辈说过,湮墟由执念汇聚而成。修士的意念不可能残存太久,而今一千多年过去,湮墟即将消散,里面的景物自然也就成了这副模样。”
  他说着看了看四周,眼中仍有警惕之色,紧紧握着剑柄:“而且你看,那前辈一眼便认出我们是外来之人,街边这些住户却像察觉不出半点猫腻。”
  秦萝用力点头。
  她与谢哥哥拥有实体,在若隐若现的湮墟里,理应是格外突出。然而打从他们进入街道起,居然一直没得到任何注意,来来往往的人们有说有笑,始终忙于自己的事情。
  就好像……这座城还没在正邪大战中惨遭摧毁,所有人活得好好的。
  谢寻非沉声补充:“普通修士的执念不可能存在上千年,我们眼前见到的这些人,应当也是虚无缥缈的幻术。”
  “只有那个穿绿色衣服的前辈不一样。”
  秦萝恍然:“那她一定是个很厉害很厉害的修士,所以才能留在湮墟这么久!”
  谢寻非应了声“嗯”。
  千年前的那场大战,不仅在被后代们一天天忘却,就连曾经葬身于此地的修士们,也逐渐忘记了自己存在过的痕迹。
  等湮墟消散,便什么都不会留下了吧。
  他心下一动,不动声色垂下眼睫,现出自嘲的笑。
  譬如他,同样也是千年前的余留之物,比起由灵力化成的湮墟,更为浑浊且不堪。
  他的诞生毫无意义,无异于一切怨念与恨意的凝集体,不被天道承认,早就该随着时间一天天散去。
  万幸,哪怕是如他这般低劣的存在,也能为了心中想要保护的人,最后再做一点事。
  七杀之阵,还剩下一天的时间。
  ……只剩下一天的时间。
  “好可惜,如果姜之瑶师伯能来这里,一定会特别开心。”
  秦萝背着手手缓缓踱步,随着身体摇摆,脑袋上的黑发轻轻晃了晃:“谢哥哥,你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吗?”
  这是小孩笨拙的照拂,如同一个懂事的小大人,知道身边的朋友伤心难过,便下意识对他迁就又纵容。
  谢寻非抿唇笑笑,在秦萝回头看他之前,尽数藏好眼底暗色。
  最后一天,他想要自私一点,一点点就好。
  他的性子阴沉又古怪,和他在一起的时候,秦萝虽然才是年纪更小的那一个,却时时刻刻总在操心——顾及他的感受、他的伤口、他的不讨人喜欢。
  倘若今后的秦萝还会偶尔记起他,一定满满全是沉重又压抑的回忆。
  他们两人虽然也曾去过金凌城、天河镇,但从来都有师门陪在身边。秦萝人缘好,被众星拱月般围在中间;谢寻非沉默寡言,往往只能看着她和别人说说笑笑。
  想来他这一辈子,从没与什么人真真正正、开开心心地过上哪怕一天。
  ……想让自己最好的朋友高兴一回。
  因为他。
  “今日在古战场蹉跎已久,想必灵力耗去了大半。这里无甚危险,既然街上的人都不知应该怎样离开湮墟,我们不妨先休憩片刻,在街边逛逛。”
  谢寻非沉默半晌,低声应她:“我极少在街边闲逛,你决定便是——像你和其他朋友常做的那些就好。”
  她和其他朋友常做的那些?
  秦萝眨眨眼睛,努力把这句话消化完毕,很快扬唇笑开。
  她懂了!谢哥哥是在隐晦地对她说,他也想在湮墟里玩一玩逛一逛。
  想来也是,他刚从别人口中得知了自己的身世,那不是多么美好的来由,难免让人觉得难过。
  这种时候,就应该把一切不开心的事情全部抛在脑后,随心所欲放松心情。她作为谢哥哥的朋友,理应陪在他身边。
  他说得轻飘飘,显然觉得不好意思,非要装作一本正经的模样。看吧看吧,被她抓住小尾巴,发觉真正的心思了吧。
  女孩得意洋洋扬了扬下巴:“好啊!谢哥哥,你想吃零食还是闲逛还是去看衣服法宝?唔……不过湮墟和别的地方不同,好像没办法买东西。”
  秦萝声音越来越小。
  如果她看中了什么衣裙首饰,却无论如何只能碰到一层若有若无的雾,那她一定会心梗至极。
  还有零食也是。
  千年前的食物,肯定有她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特色菜。要是她有幸遇上,结果只能看不能吃,想想就叫人觉得难受。
  小朋友决定把这些不靠谱的计划全部删掉。
  “让我想想,大家一起出去玩的时候……”
  秦萝偏偏脑袋,目光一晃:“谢哥哥你看,那边有猫咪!”
  谢寻非循着她的视线抬头。
  他们置身于街道中央,向右侧望去,能见到一条幽寂无人的小巷。
  湮墟上空挂了一轮惨白太阳,比起真正的阳光,更像是一盏白炽灯。暗淡光晕随风而下,透过树枝间的缝隙落在地面,化作一缕缕跃动的光点。
  而在光点与阴影的交错之间,悠长的巷道深处,有几只黄白相间的猫。
  秦萝一把拉过他衣袖:“快来快来!”
  她跑得轻盈且快,谢寻非猝不及防被往前一拉,随她迈开脚步,耳边掠过一道清凉的风。
  像是匆匆经过胸腔,让心口倏地跳了跳。
  湮墟里的猫咪也是半透明,被喂得肥肥胖胖,懒洋洋趴在大树的阴影下。
  许是被街上的人们投喂了太多次,一只只大毛团神态惬意,见到他们居然不躲,而是抬起眼皮慢慢悠悠地一睨,皱起小脸开始打哈欠。
  秦萝踌躇满志,勾了勾嘴角。
  上次在沧州的商铺里,有只猫咪对所有人都爱搭不理,唯独见到谢寻非,欢欢喜喜跳到了他身上。
  毛茸茸的小动物最能安抚人心,如果能和这些猫猫玩上一遭,他的心情一定能好转不少。
  “我记得谢哥哥很讨猫猫喜欢,和它们玩就很开心啦。”
  秦萝拽着袖口没松手,引他找了个阴影蹲下:“只不过看它们这种样子,应该吃不了东西。”
  谢寻非学着她的动作放松下来,迟疑开口:“你们会给它们投喂食物吗?”
  “嗯嗯!”
  秦萝把手松开,托住自己腮帮子,微微侧过脑袋:“猫猫狗狗都很常见,在街上流浪的也有很多,全都聚在这种小巷子里。我们通常会买些吃的,让它们不饿肚子。当然也有专门用来摸猫的铺子,只要从老板那里买一袋猫粮,就会有十几只猫咪围在身边。”
  巷子里的猫,几个抱着食物的小孩。
  谢寻非静静听她讲,看着女孩眼睛里跃动的光,在脑海中细细勾勒未曾经历过的景象。
  “猫咪一般不怕人,吃东西的时候会摇尾巴。”
  秦萝说着伸出手去,轻轻碰了碰其中一只猫咪的耳朵:“你如果有兴趣,等这次百门大比结束,我们就一起去天河镇试一试。”
  谢寻非默了须臾,低低回她一声“好”。
  出乎意料的是,湮墟里的猫咪并非一团看得见摸不着的雾气,当指尖落在半透明的耳朵上,能清楚感受到细细软软的绒毛。
  秦萝惊喜仰起脑袋,朝他眨眨眼睛,为了不把猫咪吓跑,声音压得很低:“可以摸到耶!”
  她说罢松开右手,向旁侧退开一步,黑漆漆的杏眼直勾勾盯着他瞧,满满当当盛着期待和喜悦,就差写上几个大字:快来快来!
  谢寻非喉结上下动了动,没说话,不甚熟练地伸手。
  这是他第二次接触猫咪,在往常更多的时候,这种生物于他而言,和路边的杂草差不多。
  脆弱,随处可见,与他毫无关系,仿佛一碰就会死掉。
  也正是出于这个原因,谢寻非力道极轻,几乎堪堪触到耳朵,就僵硬着一动不动。
  身边传来一声短促的笑。